平罗县严把六个关口全面实行 “阳光”低保
发表时间:2017-09-29 09:08:43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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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夏平罗县民政局以“全县开展的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为契机 ,进一步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全面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城乡低保操作规程,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公示”制度,杜绝低保申报、审批过程中不合理、不透明、优亲厚友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结合城乡低保工作实际,严把六个关口全面实行 “阳光”低保。
一是严把人户分离关。按照居住地管理的原则,对户口在本县,人不在本县居住6个月以上的城乡低保对象,不予批准或取消其享受城市低保。
二是严把申报审批关。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入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二级审批的程序,由乡镇、县级民政部门逐级对申报的低保对象在“民政云”救助系统中进行审核、审批,确保低保对象的准确性。
三是严把动态管理关。坚持定期不定期审核制度,适时调整城乡低保对象及补差标准,确保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
四是严把资金发放关。实行低保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社会化发放,减少发放的中间环节,使低保资金发放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五是严把来信来访关。对于低保对象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并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
六是严把档案管理关。县民政、镇政府、村(居)三级建立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低保档案妥善保管,规范存放,严防散失。
(供稿人:石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