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农村低保 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近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农村低保办理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安排,我市将利用2018年至2020年的3年时间,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在重点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将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县(区)、乡(镇)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工作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同时,认真整改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
为确保排查出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在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和摸清兜底保障底数的基础上,市民政局将抽取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信访人员较多、群众举报较多的县区进行专题督查,督促县区民政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纠、立行立改,做到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资金发放及时、人民群众满意,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推进会上,市民政局刘兰芳局长从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转变工作作风,为切实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提供保障;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韩韶恩副局长对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指出了专项治理目标,明确了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市纪委监委派驻纪委监委二组组长张国兴,三县区民政局局长、分管局长、低保中心负责人以及市民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供稿人:程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