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第一阶段成果 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
近日,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第一阶段成果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已报请国务院地名普查办进行审核。三个县区共上报标准地名数据16127条。目前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已进入成果转化阶段,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的编纂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市、县区普查办按照制定的普查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对我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广泛宣传,建立QQ工作群和微信平台,对参与普查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培训。前期各县区普查办作业人员对地名名称、历史沿革、实体描述进行深入走访调查,收集《石嘴山区志》、《平罗县县志》、《石嘴山年鉴》、一普资料等各类史料志书等50余册(本),并聘请专家对普查信息进行全面审核,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后期加强督导核查,狠抓整改落实。市普查办、专家组以及监理人员组成督查组多次赴各县区对地名普查组织管理、地名调查、地名标准化、地名标志、数据库建设、成果表、工作图等工作及自查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市级核查,按照有关要求逐项检查打分,并对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现场集中反馈,责令及时修改和完善,确保了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第一阶段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
地名普查第一阶段成果通过自治区、国家验收后,我市将积极开展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的编纂及标准地名网站的建设等一系列地名成果转化工作,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充分发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在我市经济、文化、民生等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供稿人: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