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编绘) 工作顺利进行
为进一步加强石嘴山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我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标准地名图集》、《标准地名录》、《标准地名词典》、《标准地名志》的编纂(编绘)工作。
一是明确编审人员和执笔人。采取招标外包的形式聘请专家,明确编审人员和执笔人,全面负责图录典志的编纂(编绘)工作。按要求,对初稿采取县区、市、自治区三级审稿的形式,确保高质量完成编纂(编绘)任务。
二是规范收词范围和内容。在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16154条普查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普查成果的整理挖掘,对普查成果进行资料收集、考证、编纂等,按照国家地名有关法规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规范》的要求,以公开出版为目标,编纂《石嘴山市标准地名图录典志》,主要反映石嘴山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内容涵盖地名普查的 11 大类成果。
三是明确时间和步骤。编纂(编绘)图录典志工作主要分为收集资料、编写初稿、讨论统稿、研究审改、审定出版等阶段。目前,我市的图录典志编纂(编绘)初稿工作已完成80%,计划2017年12月底完成上报工作。
石嘴山市《标准地名图集》、《标准地名录》、《标准地名词典》、《标准地名志》的出版发行,将有利于我市地名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为社会提供人文和自然地理实体的标准地名,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同时提供查阅地名相关内容的信息化服务,充分发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成果在我市经济、文化、民生等领域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供稿人: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