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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官方投注网址党组工作规则



发表时间:2016-10-05 16:30:56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民政局

为了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政府及自治区民政厅的各项决议部署。

  2、研究决定我市民政工作年度计划、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局系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局机关党总支抓好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负责局中层干部的任免、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和奖惩工作。

  5、抓好党组自身建设,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市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6、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研究制定以局党组名义发出的文件。

  二、组织原则

  1、局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局党组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党组成员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党组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党组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积极关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2、局党组研究决定问题时,要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对重大问题应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予研究决定。

  3、局党组书记负责党组全面工作,协调各党组成员开展工作。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党组成员的监督。党组成员应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督促。

  4、党组成员应自觉维护党组内部的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要善于团结和调动非党干部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目标和任务而共同努力。

  5、党组成员要增强党的组织纪律性,增强保密观念,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细节,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三、会议制度与文件审批制度

  1、局党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成员参加,根据需要非中共党员的行政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

  2、局党组会议一般应全体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如遇特殊原因,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研究干部问题必须全体成员参加方可召开。进行表决时,赞成票必须超过半数以上为通过。

  3、凡需要提交党组讨论的问题,相关领导、单位和科室事先应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凡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事先必须报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

  4、局党组会议召开之前由局办公室负责同志按照确定的会议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作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出会议纪要,报书记审阅签发。

  5、局党组研究安排的工作,需要以正式文件上报下发的,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分管领导审阅后送书记签发。党组集体讨论审定的,由办公室按照党组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后,送书记审定签发。

  6、党组成员要按照职责和分工,定期向党组汇报工作,对一些需要由党组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局党组形成的决议要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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