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16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总结
2016年,市民政局共承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11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7件。在交由市民政局办理的15件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中,涉及到社会救助方面4件,社会养老方面6件,社区建设方面2件,殡葬改革方面1件,社会组织方面1件,其他社会事务1件。现将办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办理责任
办理工作既是上级领导机关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事关民政形象、理顺工作关系、促进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局重要工作议程。一是进行专题研究。接到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后,我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落实具体办理措施。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有关会议文件,传达有关办理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意见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负责意见建议和提案的交办、督办、答复等工作。三是强化责任分工。把办理责任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办公室负责牵头和综合协调,15个建议、提案按涉及内容和部门职责分工,逐一明确责任领导、承办单位(科室)和承办责任人,规定具体的办结时间和质量要求。增强责任感,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及时沟通,求得支持,提高办理效率
为真正把建议、提案办好、办实,采取“三办”措施,与代表、委员及时沟通,取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支持,提高办理效率。一是办前征求意见。在建议、提案办理前,各承办单位(科室)主动与代表和委员联系,了解代表和委员提出提案的原意,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握建议和提案的准确意图,确定承办方案。并通过走访,同代表和委员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在一些具体问题上通过解释和交换意见,取得代表和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为研究解决问题创造条件,确保了建议提案的高效、顺利办结。二是办中实时监督。在办理过程中,邀请代表委员共同参加,现场监督,让代表和委员实时见证提案办理过程,以其亲身经历感受我们落实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积极态度和工作力度。三是办后及时回访。建议、提案办结并拟好回复后,为了保证代表、委员能及时收到复文,了解办理结果,同时便于我们当面征求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将改进复文工作方法,进行办后回访,安排承办单位把答复文件和征求意见表逐一送到代表和委员手里,请代表和委员当面签收,提出意见。